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要求
1.健康为本。复试录取工作以考生的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在做好复试工作的同时抓好疫情防控,尽量减少人员大规模流动,防止人员聚集,降低疫情风险,确保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双平稳,双顺利。
2.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提高法纪意识,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阳光公正、规范透明。
3.科学选拔。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需要,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综合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加强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自觉加强复试工作制度建设,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书记牵头的督察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小组成员在考试前一天在学院导师中随机确定;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细则,经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发布并遵照执行;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及时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督促本学院复试工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和巡视本学院复试工作全过程。
2.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3.学院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学院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办法和行为规范,所有复试工作人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5.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对复试全部环节的管理,具体包括:通过面试系统进行材料的审核,决定面试环节的开始或结束、标记暂缓考试或判断考生弃考,组织评分;秘书负责在复试过程中与考生联系,组织随机抽取考生顺序、提醒考生候考或入场,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秘书应协助组长进行系统的操作和管理。督察小组要有专人在现场对各环节进行督察。
三、复试
1.复试考生资格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B类考生分数线。
(2)我院今年不接受考生破格参加复试申请。
2.复试方式
(1)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采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复试,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应登录指定面试系统进行复试。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前将面试系统操作办法予以公告,考生要及时下载学习并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有疑问的要及时提出并与研招办商榷,如出现设备技术等问题无法进行网络复试,要在复试规定时间前2天向研招办提出,由研招办分析原因后和考生协商解决。
(3)如出现网络传输障碍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切换电话(免提)或使用其他指定平台进行面试。复试过程中,请保持电话畅通,如报考时所填手机号更改,请于复试前向我院报备。
(4)有关平台的具体要求详见学校研招办发出的《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3.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为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下午。14:30抽签确定复试顺序,确定顺序后第一位考生进行复试,第二位考生进入候考,第三位准备,其他考生依次进行。
第二轮复试为调剂考生,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调剂系统开通后分批次进行,具体复试时间根据调剂情况择期进行,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信息。
(2)复试顺序、复试试题随机抽取,具体程序如下:
第一步,所有考生进入系统候考,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复试顺序。
第二步,第一位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三步,第一位考生进行专业综合知识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专业综合知识、考生综合素质等,采取随机抽题与导师提问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核,满分80分,5位考核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
第四步,第一位考生进行英语水平考查:以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英语口语会话、听力水平等,满分20分,2位考核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
其他考生依据抽签结果按步骤进行。
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鉴于网络平台操作的局限性,今年复试中的加试科目在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补充进行。
(3)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秘书要做好抽签登记和面试情况记录。复试时,所有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4.复试基本程序
(1)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登录系统后,需签订电子《诚信复试承诺书》,未签订承诺书的,复试成绩无效。
(2)缴费
考生需在面试系统中缴纳复试费100元/生。
(3)资格审查
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上传至面试系统:
①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或照片;应届本科生提交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有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入学时再进行审验。
②应届本科生提供成绩证明(可以是教务部门的教务管理系统截图或成绩单扫描件,若由于疫情原因实在无法提交,则在开学后补交)。
③所有考生从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考生填写盖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若由于疫情原因实在无法提交,则在开学后补交。
④以定向(包括“双少”)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
(4)认证和考试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考试之前,运用支付宝APP或学信网APP进行人脸识别,识别通过后,根据所报考的学院的复试细则进行线上复试。
(5)体检
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在入学后组织考生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
四、调剂
1.组织管理。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学院的调剂工作。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调剂服务系统的操作,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调剂要求及调剂日程安排,学院及时下载调剂考生信息,及时向考生反馈复试通知,及时更新信息,保证信息畅通。
2.调剂原则。考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必须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面试小组的认可。
(5)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第一轮复试,调剂考生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情况按1:2的比例(参加复试的总人数为该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200%)参加第二轮面试。
(6)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7)对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开放24小时后根据各专业调剂实际情况发送复试通知,请广大调剂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院。
3、调剂程序
(1)申请调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入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确认调剂意向。
(2)学院下载申请调剂考生材料,根据以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选择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并报校研招办审定。
(3)学校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定合格考生参加复试,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五、成绩及录取
1.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考查成绩。复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3.复试过程中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A)×70% +复试总成绩×30%(当初试总分为500分时,A=5;当初试总分为300分时,A=3)。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5.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
6.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
7.复试结束后,学院会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8.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研招办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复试的考风和纪律
1.学校研招办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运用面试系统中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立即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依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出现身体健康不合格、加试不合格等问题或其他问题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信息全公开制度。学院将在复试录取全过程中根据程序公布各环节信息。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考场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投诉和申诉电话:18107187790,电子邮箱:327301820@qq.com。
八、复试咨询
1.研招办及时发布招生调剂公告供考生查询,考生也可联络我院获取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在调剂系统中查看我院缺额信息。
2.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杨老师 胡老师 熊老师 |
13597768845 13217283481 1800726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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